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《江苏高教》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2-04-19浏览次数:425

各部门及二级学院:

    高等教育研究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、驱动和引领作用。为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推动新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,不断提升各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水平,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江苏教育报刊总社《江苏高教》编辑部开展“2022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《江苏高教》专项课题”(以下简称“专项课题”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宗旨

   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和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,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,破解新问题、探索新路径、培育新成果,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,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教研整体水平。

二、立项条件

    专项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,课题围绕《江苏高教》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、大学治理、大学评价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模式、教育教学改革、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、辅导员队伍建设、心理健康教育、研究生教育、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,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、学术性和创新性,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。

    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(含博士研究生)或一线教师,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、教育教学、管理实践经验,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

    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(详见附件1)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,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。

三、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

   (一)立项数量。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,重点课题立项10项、一般课题立项20项。

   (二)资助标准。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,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。资助经费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。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。

四、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

   (一)申报要求。课题申报原则上面向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。各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。申报书(一式3份)须经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审查合格、签署意见后,送至高教研究所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gygjyjs@163.com。

   (二)时间安排。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3日结束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。

 

附件:1.课题指南//uploadfile/2022-04/2022041916283322694.docx

2.课题汇总表//uploadfile/2022-04/2022041916283949047.xlsx

3.课题申报书//uploadfile/2022-04/2022041916284414484.docx